不知盖头底下的人又说了什么,男人再次红了脸,表情看起来不算愤怒,只有些被冒犯的羞恼。
忽然,女人伸出一只苍白的手,似乎想要触碰男人,男人一惊,下意识阻挡,却无意中打掉了盖头。
下一秒,镜子内外的人皆是一惊。
大红丝绸飘落,盖头下却并非女鬼的青面,而是一张白皙稚嫩的少年面庞。
镜中,男人下意识去捞那掉落的盖头,弯腰抓住后一抬头,徒然对上一双清冷的眸,顿时怔住了。
红绸自指尖滑落,男人浑身一颤,耳中似有鼓鸣,却不是因为与他拜堂之人的性别。
而是因为那双眼睛。
那双看向他的眼睛,此刻正写满思念与痛苦,太直白,也太深刻,像一柄重锤砸向他的身体,震得他心神俱痛。
男人下意识伸出手,想要抱抱面前这个清瘦的少年,少年却像是受了惊吓,抢过盖头便仓皇离开,只留下一个单薄的背影。
镜子里,男人怔怔看着少年离去的背影。
镜子外,柏婪忍不住伸出手。
碰到镜面的刹那,一道清脆的咔嚓声将他唤醒。
下一秒,无数裂纹爬上镜面。
镜子碎了。
柏婪怔愣半秒,随后像是做错了什么亏心事一般,惊惶地离开了这间诡异的喜堂。
直到踩着线香燃尽的一瞬间回到入口处,他才恍若一场大梦初醒般,不再深陷于那双绝望的眸里。
“怎么样,发现什么了吗?”林小蛇的声音传来,柏婪注意到阿游的目光,装作什么都没发现般摇了摇头。
实际上,他已经大概拼凑出整个故事,只差最后一件事。
他需要确定,神女的真正身份。
离开内城时,众人注意到城门口的一块石碑。
那石碑很普通,却被放在内城大门最显眼的位置上。
上面的字娟秀端庄,足以看出雕刻之人的用心。
——神女所栖之地。
柏婪将这六个字默念一遍,有些心惊。
这明明是一座帝王墓,被却冠以神女之名。
所有人都以为,主墓室棺椁中的女尸只是深情帝王的同葬者,殊不知,她才是这座墓穴的主人。
究竟是多大的宠爱,才能让一介帝王甘心沦为陪葬?
难不成,那女子真是九天之上的神女?
众人心中纷纷升起疑问时,柏婪却猛然意识到了什么。
不等阿游说什么,他第一个走出了内城。
外城是陵墓的防御设施,建着高大的围墙与城门。
然而城墙之内,却是一片荒芜。
不像普通黄帝陵园那样由精美建筑构成,这座墓的外城呈长条形,像是一条普通的市井街道。
“太奇怪了。”习礼的声音自身后传来。“帝王陵最重风水,这个地方既不依山环水,又无龙脉福地,土质平平、穴气尽散、不吉不凶、无形无相——”
“一介帝王,怎么会选址在这里?”
“这里不仅不是福地。”难得的,林蜥开口,他指着面前一栋破败的小木楼,沉声道:“这座楼,是勾栏样式。”
众人顺着他的手望去,又将目光移向面前一排断壁残垣。
只见面前那些楼的样式都一模一样,如果林蜥说的没错,那么这整条街,曾经应该都是妓院。
也就是人们口中的,花街柳巷。
众人闻言都觉得荒谬,一座帝王墓,怎么可能建在花街柳巷的深处?
但柏婪却像是早有预料。
神女生涯原是梦,小姑居处本无郎。
神女,本就是娼妓的别称。
他看着破败的街道,想着这里曾经的模样,忽然转头对沉默许久的阿游道:“神女和公主,根本不是一个人,朱商爱的,一直都只有神女,对吗?”
看着阿游突变的脸色,柏婪心中了然,故事的最后一页也终于有了结尾——
阿别是商贾之女,自幼与对面的屠夫之子朱二一起长大。
虽说两人都是地位低微的商人,可商人与商人也有不同,阿别的父亲掌管着皇城最大的酒楼,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,而朱二的父亲朱大则守着那巴掌大的小铺子,辛苦一日,也只能挣得几枚沾油的铜钱。
阿别的父亲总是劝女儿离满身血腥味的朱二远一点,阿别却总是阳奉阴违。
那朱二生得白净胖乎,性格也和一身皮肉一样温软,常受左邻右舍的恶霸要挟,若她不护着,恐怕早就被那群人欺负死了。
朱二也知道这周围只有阿别对他好,可惜他嘴笨,只好每天变着样地送玩物、送吃食,送所有他觉得好的东西给阿别。
阿别照单全收,尤其喜欢朱二为她摘的桃子,朱二为了送她最鲜嫩多汁的,总是爬到桃树最顶端,那笨拙又努力的模样,阿别看了常常觉得可爱。
直到桃子的季节马上要过去,桃子少了,树枝也变得干枯脆弱,朱二照例为阿别摘桃,却因身下树枝断裂而坠落。
朱二摔断了腿,哭得撕心裂肺的却是阿别,朱二顾不得腿上钻心的剧痛,反倒开始心疼阿别哭红的眼。
他不会安慰人,只好伸出手,轻轻拂去阿别眼角的泪。
日光从桃树的缝隙间洒落,在少女沾湿的睫毛间跳跃,跳着跳着,便跳进了少年的心底。
那一日起,朱二不送吃食了。
他开始送花、送首饰,送所有和阿别一样美丽的东西。
他知道阿别喜欢诗,就偷偷求私塾里的先生教他诗词歌赋,没想到他竟真的天赋异禀,很快精通三言五律,便迫不及待为阿别写诗。
初时,那诗和朱二一样笨拙含蓄,阿别却赞不绝口,大表喜爱。
后来,那诗词愈发行云流水,爱意也逐渐深厚到无法掩藏。
直到一日,阿别捧着厚厚一摞诗词,逼问他究竟是什么意思。
朱二一直软弱退缩,那一次却忽然大胆起来,阿别被他露骨的爱意惊到,朱二已准备好迎接拒绝与嘲弄,却不想阿别扑哧一声,竟然笑了。
“笨蛋,我已心悦你许久啦。”
两人青梅竹马,过了许久的好日子,直到阿别到了出嫁的年纪,朱二却没有求娶她的资格。
于是,原本胸无大志的朱二,决定去考取功名。
临行时,他对阿别说:“好阿别,你等等我,待我金榜题名之日,便是我登门求娶你之时。”
阿别含泪笑着点头,两人依依惜别,只为了更好相守。
却不知这一别,竟是永别。
寒门难出高官,朱二只得日日挑灯,废寝忘食,以至于瘦了许多,也俊朗了许多。
他原本不抱希望,谁知那日,番邦王子忽而说要来访,礼国国主虽不愿让外人参与殿试,但碍于番邦势大,只得加强监察,反倒查出许多凭贵作弊之人。
天时地利人和,一身清白只有万贯才情的朱二,竟真的中了状元。
张榜那日时逢正月十八,是个大好的黄道吉日。
那一日,俊俏的状元郎骑着高头大马,穿着阿别亲手为他织的红袍,对一路抛向他的花枝全都视而不见,连被传说中倾国倾城的公主召见时,心中想的也都是要赶紧迎娶爱人。
他一路疾驰,中途遇到了好几拨接亲的队伍,他想不愧是黄道大吉之日,接亲的人可真不少。
他也要趁这难得的吉时,去求娶他最爱的人了。
可他不知道,自己心心念念的爱人,亦在那些花轿之中。
番邦王子此来原为进贡,却在偶遇公主时,为她倾国之姿拜倒,当即便要求娶公主。
即使是公主,也没有决定自己婚嫁的权利,无奈皇帝实在宠爱这个女儿。
于是他找来了全皇城长得像公主的女子,送给番邦王子,只希望他尽兴之后,能消了求娶之意。
阿别不幸,是最像的那一个。
她等了许久,没有等来爱人的聘礼,却等来了一纸诏书。
坐上花轿,蒙上盖头,她没有看见擦肩而过的朱二,却从过路之人的讨论里听到了状元郎的名字。
状元郎姓朱名商,那是朱二的本名。
阿别笑了,眼角沁出的泪沾湿盖头,像是一抹晕开的血。
她想,他一定穿着她为他亲手做的状元红袍,骑着一头高头大马。
这样,他们也算是一起着过红袍,走过成亲路了。
不算遗憾。
不算,遗憾。
没有三拜也没有合卺酒,阿别像个无关轻重的玩意儿,和其他同命相怜的女子一起,送入了番邦王子的宅邸。
侍女莲儿从小与她一起长大,心疼她如今境遇,忍不住在洞房外哭了起来。
阿别也想哭,嘴角颤了颤,反倒勾了起来。
“莲儿,你可曾听闻,这人世间有四大喜。”
久旱逢甘霖、他乡遇故知。洞房花烛夜、金榜题名时。
“别哭啊。”阿别竟然笑了。
“今日于我,可是双喜临门呐。”
后来,据传番邦王子将这些女子带去了邻国,从此再没有她们的消息。
她们似乎并没被杀死,但也无人归来。
朱商在登门求娶阿别时知晓了一切,他想都不想就要去救阿别,却被阿别的父亲阻止。
第一次,他看向朱商,眼中没有不屑鄙夷。
他告诉朱商,阿别预料到他会去抢亲,所以她临行时恳求父亲,为朱商托话。
她说,今日你我卑如草芥,冲动之下只是徒增死伤,我知你定能高中状元,既如今你已有功名,不如利用这一切向上走,走到能够救回我的位置。
我会一直等你,带我回家。
朱商一直很听阿别的话,于是他不择手段、不计后果、步步为营。
礼国国主曾一度想将公主嫁给他,他本来利用这可以爬得轻松一些,但他拒绝了。
终于,他真的走到了那个位置。
他杀了皇帝,杀了公主,为他和他的爱人陪葬。
他翻手为云,覆手为雨,却苦寻不到爱人的踪迹。
这么多年,他始终没有停止寻找阿别,但都杳无音信。
直到属下去塞外办事,无意听到妓女谈话,才知当时那群女子都被卖到了妓院。
因为惹恼了番邦王子,可怜的妓被迫骑木马巡城,人尽皆知。
最后,九五至尊的皇帝来到塞外荒僻的妓院,却只得到了一具冰冷的尸体。
阿别死在了朱商找到她的那天清晨。
这些年,她与当年和她一起流落妓院的其余十七个女孩相依为命,临死前,她对她们说,喜欢院子后面那颗桃树,想要葬在那下面。
她说,她的墓就不要写名字了,她怕他万一看到,会伤心。
就叫,神女所栖之地吧。